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530万吨/年矿石精选物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23〕2号)规定,现将“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530万吨/年矿石精选物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530万吨/年矿石精选物流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内,企业在现有工艺的基础上,新增一条铁矿石精选生产线,包含永磁磁选机、高梯度磁选机等设备,配套新增建设原料棚及铁精粉料棚、矿石检测实验室及配套仪器等内容,年新增铁矿石(赤铁矿)加工能力530万吨。项目建成后,全厂共计3条生产线,年加工铁矿石(赤铁矿)共计150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
电话:0518-82303999 联系人:胡总
地址:连云港市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5-86773188,传真:025-86773188
Email:767258991@qq.com 联系人:吴工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律政中心B幢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委托单位邮箱,或通过电话、信函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意见和建议,建议团体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六)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委托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有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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